交流以致知,致知以践行。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关于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商务部、国资委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的精神,组织行业协会开展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在经过试点的基础上,从2009 年开始信用评价工作转入常态化。我协会作为试点协会之一,该项工作也随之转为协会的日常工作,为更好地做好行业的信用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企业;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连续生产经营时间三年以上的企业均可提出信用等级评价申请。
二、评价等级标准和期限
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行业信用评价实行“三统一”:
(一)统一信用等级标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三等九级”,即等级标准分A、B、C三等,AAA、AA、A、BBB、BB、B、CCC、CC、C九级。其中AAA级表示企业信用极好;BBB级表示企业信用一般;CCC级表示企业信用很差。
(二)统一行业信用评价的名称、证书和标牌。评价工作统一定名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企业的评价结果统一称为“企业信用评价__级信用企业”。信用等级的证书和标牌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
(三)统一有效期限。评价结果有效期限定为三年。企业申请上一级信用等级的,不受有效期限制。协会在有效期内对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
三、评价结果应用
取得相应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在以下方面合理使用信用等级评价的结果:
(一)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形象宣传;如:在自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企业宣传材料、网页及报刊等传播媒介上使用信用评价标识和证书;
(二)在产品介绍、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上面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标识;
(三)向供应商、客户展示企业信用能力;如:在工程投标、产品销售过程中向客户展示等级证书;
(四)向政府监管机构展示企业信用品质;
(五)其他需要使用信用评价等级证书和标识的范围。
去年,商务部和国资委已将《中国行业信用评级A级以上企业名录》,发放给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外国驻华使领馆、中国驻外使领馆、相关金融机构等,向国内外推荐信用良好企业,以扩大与宣传信用企业的影响和知名度,为信用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机遇。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信用评价的申报时间为每年8月底止。
(二)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为企业申报期前三年的数据情况。
(三)申报文件下载
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网站(www.cpcia.org.cn)信用评价栏目查阅有关资料并下载《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
请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与法人签字;同时将以上材料以电子版文件形式,发E-mail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信用办公室。
五、评价程序
企业信用评价按照“企业申报→信用办公室初审→专家评价委员会审核评价→评价结果公示→领导小组批准”的程序进行。
六、评价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关于行业信用评价收费的原则规定,信用等级评价收取评价成本费用8000元/企业(含初评、专家评审、评价报告撰写、证书、标识和公示宣传等费用)。评价费用请与申报书同步汇款到以下帐户。
银行帐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地安门支行六铺炕分理处
帐 号:0200022309014431378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信息与市场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4区16号楼
邮编:100723
电话:010-84885364
传真:010-84885130
联系人:郭振海
电子邮箱: gzh3708@163.com
企业有何具体事项请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咨询。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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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烟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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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烟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各开发企业:
现将《烟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烟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烟台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本市及在本市登记的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的信用信息的征集、公布和利用信用信息开展的信用评价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开发企业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分析、判断其信用状况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运用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方法,对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经营情况的信用信息进行评价。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烟台市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具体承担全市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开发企业的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
第二章 信用信息的征集
第五条 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
(一)经营行为指标。包括:1、合同信用状况;2、销售、售后服务信用状况;3、行政处罚情况记录;4、司法诉讼记录;5、行业管理记录。
(二)社会贡献指标。包括:1、依法纳税状况;2、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状况;3、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发放工资情况。
(三)开发企业形象指标。包括:1、政府、社团及相关机构评价状况;2、客户与消费者评价状况;3、舆论监督评价状况。
第六条 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信用信息按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分类。
开发企业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开发企业在从事开发、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受到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奖励和表彰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等,形成的行为记录。
开发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开发企业在从事开发、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经县级及以上执法部门查实和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消费者和合作对象的不诚信行为以及被媒体曝光的有关行为等,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七条 信用信息通过建设、土地、规划、房管、城管、工商、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提供,开发企业自行申报,以及公众投诉和媒体公开公布等方式征集。各开发企业负责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并由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于每月10日前向市开发办提供开发企业信用信息。
第八条 市开发办依托烟台房地产网建立统一的信息录入、公布平台,及时、准确地将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录入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保证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九条 信息征集的依据:
(一)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表彰或授予相关称号的文件;
(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材料。
第三章 信用信息公布与修复
第十条 信用信息实行公布制度。
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凡不涉及商业机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信息,均通过烟台房地产网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信息公布期限及程序:
(一)优良信用信息正常公布期限为一年,可根据影响程度的不同延长公布期限,其中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公布期限延长为三年,受到省级表彰的公布期限延长为两年;公布期限起始时间自表彰或授予相关称号的决定文件生效之日起计算,自信息上报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布;
(二)不良信用信息的正常公布期限为一年,对社会影响大、影响周期长的不良信用信息公布期延长至三年以内,公布期限起始时间自不良行为相关文件生效或不良行为事实认定无误之日起计算;
(三)优良信用信息公布期限届满后,自动解除信用信息公布,存入平台信息库;
不良信用信息公布期限届满后,由开发企业提出申请,整改符合要求的,解除信用信息公布,存入平台信息库;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可延长公布期限,并将延长的公布期限告知开发企业。
第十二条 不良信用信息公布实行告知制度。
不良信用信息征集认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告知相关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诉。在申诉期满后无异议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布。
第十三条 信用信息实行修复制度。
信用信息修复制度是为保证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地反应开发企业的即时信用状况,保证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及其变化情况,而对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进行修复的行为。
第十四条 信用信息修复分为更正修复和整改修复。
(一)更正修复。开发企业认为其信用信息中存在错误的信息时,可以向市开发办提出异议信息处理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
市开发办应当在接到异议信息处理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经核查,异议信息属信用信息处理过程中造成的,应当立即更正;属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引起的,应当立即通知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核查并做出解答,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在接到核查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对处于异议处理期的信用信息予以标注。
行政处罚决定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法监督被变更或被撤消,应及时变更或删除该不良信用信息,并在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
(二)整改修复。鼓励开发企业对存在的问题主动进行整改并消除已造成的社会影响。整改结果经信息提供部门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由市开发办认定后,根据整改情况,对原公布信用信息进行修复。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开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信用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六个月,同时将整改结果录入相应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
对于社会影响大、影响周期长的不良信用信息,不予整改修复。
第四章 信用等级评价
第十五条 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实行信用记分制度,市开发办每年底应当以信用记分为基础对开发企业年度信用状况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第十六条 开发企业信用记分通过开发企业信用基础分和上年度内优良信用信息加分、不良信用信息减分得出得分。开发企业信用记分随信用信息的变化而动态变化,反映开发企业即时信用状况。
信用基础分为100分。
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自公布之日起进行加、减分,同一信用信息计算加、减分时保留最高加分项和最高减分项,不重复计分。
第十七条 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按照由高到低,分为AAA级信用开发企业、AA级信用开发企业、A级信用开发企业、B级信用开发企业、C级信用开发企业。
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AAA级信用开发企业。上一评价年度信用等级不低于AA级;近两年内每年度的信用记分最高值不低于160分;无不良信用信息减分项;
(二)AA级信用开发企业。上一评价年度信用等级不得为B、C级;评价年度内信用记分达不到AAA级标准,信用记分最高值不低于120分;评价年度内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三)A级信用开发企业。上一评价年度信用等级不得为C级;评价年度内信用记分达不到AA级标准,信用记分最低值不低于90分;评价年度内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四)B级信用开发企业。在评价年度内信用记分达不到A级标准,信用记分最低值不低于60分;
(五)C级信用开发企业。评价年度内信用记分达不到B级标准的开发企业。
第十八条 信用等级评价为AAA级和AA级的开发企业,必须具备已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评价年度新批资质开发企业、新登记外地进烟开发企业只公布信用信息,不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第十九条 市开发办应当根据信用等级评价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完善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信用评价记分标准,为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提供依据。
第五章 信用评价的使用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烟台房地产网查询开发企业的信用信息和即时信用记分,了解开发企业信用状况。
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烟台房地产网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开发企业的信用信息、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开发企业信用档案,长期储存于开发企业信息中。
第二十一条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AAA级的开发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在下一年度日常管理中免于常规检查(不含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组织的检查和对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推荐参加优秀企业评选;可按测算资本金数额的80%实施监管;银行方面予以支持;房管部门对预售项目放宽许可条件,对预售资金的使用适当降低条件要求;相关部门在政府规费收取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第二十二条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B级的开发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在下一年度日常管理中应加强监管、检查;不得参加任何优秀评选活动。
第二十三条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C级的开发企业,资质到期不予延期。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在本市登记的外地开发企业,除在烟台房地产网和新闻媒体公布其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外,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转至开发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或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并通报其信用信息情况。
第二十四条 信用信息提供部门、信用评价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者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烟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记分标准》
附件:
烟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记分标准
一、企业优良信用信息记分标准
(一)社会公益行为加分
包括慈善救助捐赠、社会公益捐赠等,无捐助行为的不加分,捐助3万元以下的加1分,超过3万元部分每3万元加1分,最高加10分。
(二)企业荣誉加分
1、获得国家、省、市、区(县)级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0、15分、10分、5分;获得国家、省、市、区(县)级政府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3分;受到市级政府相关部门专业表彰的,加3分;
2、获得银行资信等级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AAA级加6分、AA级加4分、A级加2分;
3、开发建设的项目列为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的,每项目分别加20分、10分;受到建设部、建设厅表彰的,每项目分别加10分、5分;
4、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被评为广厦奖的,每项目加30分;被评为省优秀住宅小区的,每项目加20分;被评为市级优秀住宅小区金奖、银奖、铜奖(或相当级别奖项)的,每项目分别加15分、10分、5分;
5、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申报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的,评价年度通过预审的,每项目加10分;评价年度通过中期检查的,每项目加10分;评价年度通过终审的,每项目分别加20分(AAA)、15分(AA)、10分(A);预审、中期检查、终审中有两项在同一年度的,只按最高值加一次分;
6、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积极采用管理部门推广应用的“四新”技术和部品,企业采用经申请认定后,每项加2分,最高加10分;
7、企业在开发经营活动中获得其他荣誉,经审查认定的,可按照相应级别加分。
二、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记分标准
(一)否决指标
凡出现下列否决指标不良信用信息之一的,直接评定为C级,并减50分/次。
1、在开发、经营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
2、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
3、因企业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4、开发建设项目未按规划要求和开发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企业在开发、经营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政府相关部门查处,企业能够及时整改,不处罚的,每次减10分;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被处罚的,每次减20分;对处罚决定书拒不执行的,每次追减10分。
(三)企业在开发、经营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被相关部门查处,企业能够及时整改的,每次减5分;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每次减10分;
(四)因售后服务机构未能发挥作用,引起消费者投诉(包括:各类公开电话、来信、来访及各种媒体曝光等),经相关部门核查属实的,每次减3分;造成上访事件的,每次减10分。
(五)企业在开发、经营活动中,不履行各种合同约定或签订违法、虚假合同的,被相关部门查处的,每次减5分;被司法机构判决后拒不执行的,每次追减5分;因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每次减10分。
(六)其它未按管理部门规定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 经审查认定的,每次扣3分。
(七)企业在开发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其他不良行为,经审查认定的,可按照相应级别减分。
(八)企业因以上不良行为被国家、省、市、区(县)级政府通报的,分别追减20、15分、10分、5分;被国家、省、市、区(县)级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的,分别追减15分、10分、5分、3分;受到市级政府相关部门专业通报的,追减3分。
信用不能成为政府的手电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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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睢宁县创造性地将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入了大众信用征集系统,从银行欠贷到早点摆摊,从官员受贿到司机闯红灯,从欠缴水费到家庭道德等无所不包。这些行为全部被量化为分数,并将公民个人评为A、B、C、D四个等级,在入学、就业、提干等方面分级落实待遇。睢宁县委书记王天琦高调宣称要“严管民风”,要让群众“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3月27日《京华时报》)
在良性的社会,信用举过头顶,就是一盏指明灯;信用弃于脚下,就是一块绊脚石。笔者举双手赞成以信用管理“严管民风”,哪怕众人质疑的睢宁首创的政府出面管理信用,我也鼎力支持,但有一个请求:信用征管不能只管民风,还要管行风、政风、党风。
套用一句歇后语:社会公德装进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睢宁敢为天下先,一改国际上行业监管信用的做法,由政府给个人信用打分评级,以规范个人行为,目前就存在着“手电筒”的问题:银行、水电、电信等行业为政府提供百姓信用信息,它们自己的信用如何保障?计生、公安、城管等部门直接参与评价居民信用,它们自己的信用谁来打分?
请别以为我这是“找碴儿”,现在好多行业、不少部门就存在着失信问题:如,银行动辄设立收费名目,水电费用收缴产生误差不及时纠正,部门征用土地补偿不如期兑现……如果罗列这样的孬事,估计不比个人失信数量少多少。在众多失信事件中,独独对大众的失信采取措施,显然于理不合,而且有“只拍苍蝇、不打老虎”之嫌。
民风要管,行风、政风、党风更要管。先人早就说过,“礼乐的崩坏”始于上,而非起于下。行业、部门的失信,往往是个人信用危机的发端。就拿电话费误差来说吧,用户不认可消费账单,当然不肯缴费,这怎能简单算作个人信用不良?正所谓“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在行业、部门协助政府评价公众个人信用的同时,也该制定让百姓评判行业、部门的机制,并将其运用到行业的评级、部门的考核中去,这样“上下联动、百业贯通”,信用社会、诚信睢宁才会出现。
为睢宁加强大众信用的举措叫好,还请当地政府补上行业、部门这一环,在严管民风之外兼管行风、政风、党风,让信用体系全覆盖、无遗漏。
公权滥用?睢宁为民众划等级惹争议
about 5 months ago - No comments
近日,《睢宁县2010年1-2月份大众信用信息征集及信用分值加减情况》在媒体上发布。由此,睢宁县在国内首创的大众信用管理打分评级体系进入公众的视野。
一时间,舆论哗然。国内舆论几乎一面倒地对睢宁的做法表示质疑,并提出究竟是公民监督政府还是政府监督公民的质问。而在睢宁本地的网络论坛上,不少睢宁网民则在力捧当地的这一做法。
睢宁首创大众信用评级体系
3月26日,《南方都市报》率先对睢宁大众信用评级做法进行了报道,其标题为《县政府给公民“评级”鞭策群众,优待“良”民》。
据其报道,“睢宁县创造性地将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入了大众信用征集系统,从银行欠贷到早点摆摊,从官员受贿到司机闯红灯,从欠缴水费到家庭道德等无所不包。这些行为全部被量化为分数,并将公民个人评为ABCD四个等级。”
睢宁县大众信用征集管理办公室主任朱品武接受采访时表示,把一些看似与信用并无直接关联的内容纳入,是为了反映出一个人的综合素质。而睢宁县委书记王天琦则高调宣称,此举是“管理大众信息,鞭策群众讲真话”,要“严管民风”,要让群众“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
与此同时,睢宁县还陆续在媒体上公布了两批大众信用加减分情况,包括被加减分者的姓名、单位或住址、加减分理由及分值,总计有3000多条信息。
快报记者了解到,《南方都市报》所报道的睢宁大众信用评级体系,是睢宁县于2009年9月4日由中共睢宁县委全体会议通过的《睢宁县大众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及《睢宁县大众信用信息评估细则》,这两个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这两个办法,个人信用评估采用千分制。按分值分为A级为诚信级别,B级为较诚信级别,C级为诚信警示级别,D级为不诚信级别。根据信用等级的高低,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将受到不同的优待和限制。比如对于个人信用评估为A级的,其本人在入学、就业、低保、社会救助等方面优先照顾;符合入党、提干、参军条件的,优先考虑;个人创业、经办企业的,在政策和资金上优先给予扶持;而个人信用评估为D级的,则否决政审类考察,在资格审核、执照审核、政策性扶持、救助项目中原则上不予考虑等等。
信用评级遭质疑,政府无权监督公民?
睢宁的做法被报道后,马上引来了网民和舆论的集体“拍砖”。
3月26日,腾讯网以《江苏睢宁将民众分为4个等级,“良”民获优待》为题,转载了《南方都市报》的报道,立即引来2000多网友的评论。快报记者在这些评论中看到,绝大部分网友对睢宁的做法予以了否定。腾讯运城市网友“向日葵”调侃说:“难道这个就是江湖中失传已久的‘良民证’。”腾讯南宁市网友“嘟嘟”表示,江苏睢宁应该先扒光自己,先证明自己是清白干净,才有资格。腾讯网友“Waco/ty”质疑:“人也要分三六九等了……”
相对于网民囿于“良民”、“民众分等级”等字眼的质疑,3月27日多家平面媒体开始发表评论员文章对睢宁做法开始进行更为深刻地“讨伐”。
27日,《南方都市报》发表题为《政府没有资格为民众划等级》的社论,文章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是主权在民、政府民有及民治的源头和依据所在。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民众同意,受民众信托,然后才能在此前提下实施正当的治理。睢宁的做法完全反其道而行之。
《新京报》于同日发表社论
对《南方都市报》的观点表示认同,其题为《不是谁都可以为公民“评级”》。文章认为睢宁县政府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风气。但问题恰恰在于,公民信用系统的征集,本身是复杂的系统,它需要完整的立法过程。在缺乏统一规定和立法依据的情况下,一个县级政府没有权力评判公民的私德,更无权力将个人隐私加以公布。
《京华时报》则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对公民评级是公权的滥用。作者在文中写道,宪法赋予每个人的平等权利,居然就成了睢宁当政者手中随心所欲的赏赐。“良民”与“刁民”的评判标准,就牢牢掌握在当政者垄断的话语权上——什么“围堵冲击党政机关、企业、工地、缠访、闹访”者扣分,什么“利用网络、短信诬告他人”者扣分,差不多就是在暗示:甭想打什么上访、告状、网上举报的主意,我有的是治你的办法。
从法治角度否定睢宁做法之外,一些舆论则将矛头指向睢宁的征信体系的具体细则。《北京青年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抛开政府操办征信系统的正当性不谈,其征信管理的逻辑也相当可疑。”作者写道,该系统对利用网络、短信、信函诬告、诽谤他人的罚分达100分/次,与刑事处罚的分值并列最高;比如该系统加减分竟然与当事人的入学、就业、低保、社会救助等方面挂钩;比如“招商引资”等内容竟然与个人信用等级直接相关……诸如此类,明显带有职能部门自利倾向的细则,显然与立足诚信的征信主旨相去甚远。
信用评级是诚信社会探索?
在一片质疑声中,也有论者对于睢宁信用评级做法提出了不同的看法。26日浙江在线·浙江潮评论发表题为《“良民”评级是诚信社会的“探索”》的评论文章。文章认为,江苏睢宁县主动先于其他地方推行这样一个公民评价标准,实际上体现了重塑公民社会、诚信社会的责任担当。
《河南商报》27日发表的评论员文章则呼吁,“不妨给‘良民证’多一些宽容。”作者指出,当前,我们更多的是“老实人吃亏”,进而出现逆选择,不讲信用的人越来越多。对此,我们尽管明白需要遏制这种趋势的发展,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裹足不前。现在,睢宁县一个小县城竟在这方面做出了行动,对此我们不仅不应该批评,还应该鼓励。
快报记者在浏览睢宁本地网络论坛时发现,当地网民发起了关于公众征信体系的讨论,而多数网民持肯定态度。
在《西祠胡同·睢宁论坛官方版》上,网友“qiumaosheng”发帖表示,个人认为“睢宁县大众信用管理”是很有必要的,“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有何不可,这样会让守信的人更守信,让不守信的人胆战心惊!网友“家在睢宁我爱睢宁”说,俺们睢宁现在实行的这个好,社会就应该让好人、老实人、讲信用的人得实惠,坏人、不守信用的人处处碰壁,让全社会的人都来监督他,我支持!
同时,一些网友也指出,舆论批评很大程度上是受媒体对睢宁做法误读的影响。网友“公道者联盟”表示,腾讯网的标题“歪曲事实”,“应该是将诚信分为4个等级,而不是将民众分为4个等级,还乱扣帽子,什么良民,有意歪曲事实吸引眼球。”
而快报记者还注意到,南方报网在网站上发起了《县政府给公民“评级”,你怎么看?》的投票活动,截至昨日晚间10点50分,共收集到348票,其中投赞成票的为226票,反对票为95票。
喻国明:
公众信用管理政府应退出
睢宁对公众信用进行评级的做法到底是公权的滥用还是诚信建设的探索?星期柒新闻周刊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他认为,睢宁的这一做法从长期来看是建立公民社会的一种积极尝试,但在操作过程中应引入多方参与机制,政府则应逐步退出。
星期柒新闻周刊:睢宁对公众信用进行评级的做法受到舆论的广泛质疑,您怎么看睢宁的这一做法。
喻国明:睢宁通过量化指标的方式来对社会的诚信体系进行规范和建立,是公民社会政治体制,社会体制构建中非常有创意的一种尝试,这值得肯定。如果有更多的地方政府地方官员能做这方面的积极尝试,社会会有一些更加有智慧的做法和制度产生。
星期柒新闻周刊:现在很多评论认为,政府应该接受公民监督,而非监督公民,睢宁的做法于法无据。
喻国明:我认为这是政府的一种管理行为。政府应该接受公民监督,但政府同样也有着管理社会和管理公民的职责,这种职责只要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之内的,都是可以的。
星期柒新闻周刊:有评论认为,作为信用征信体系,睢宁的做法纳入了许多不相干的指标,比如交通违章等,您怎么看?
喻国明:这实际上是称谓是否准确的问题。在国外,信用体系主要指金融信用,而在我国国情下,这一信用体系内涵有所不同,具体的称谓可以再讨论。关键是这样一个事情本身要权衡利弊,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或者说这个弊本身是否对社会和老百姓造成不必要的侵害,这些才是重点。
星期柒新闻周刊:很多评论指出,政府自身清,才能对公众作出要求。在睢宁的评价体系中还列出了“利用网络、短信、信函诬告、诽谤他人”的加减分条款,这是否会限制公民自由?
喻国明:我认为应该从实际操作的标准和结果来看,如果说有的条款不妥当,可以考虑在实践中不断改进。
另外,实际上睢宁除了对公民有要求外,对官员也有很多要求,有很多举报系统和透明的管理方式。睢宁的做法是一个双向的过程,首先在官员管理系统中有一个相对严格透明的管理,然后反过来再对公民中的不良行为做一些披露。
星期柒新闻周刊:但在这一征信体系的操作过程中,我们如何确信没有腐败和不公呢?
喻国明:这就需要政府在这一体系的操作过程中引入更多的参与方,比如建立一个监事会,吸收社会各界人士来共同参与,无论是对于某些指标的解释、删除或者增添,都通过一个公共性机构,这样公信力就会高一些。其实现在的公民社会就是社会成员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过程,政府应该学会把一些事情组织起来以后,逐渐退出,缩小自己的影响力。我想,这应该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
皇冠店铺”红牌”罚下背后:淘宝打击信用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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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网讯】这两天有淘宝用户发觉,自己曾经收藏的名为“Ice jeans正品专卖店”的皇冠店铺被淘宝封店了。对此,淘宝方面作出回应,店铺被关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涉及严重的信用炒作行为。
记者从淘宝处了解到,随着09年6月份第二代安全稽查监控系统的上线,淘宝对于虚假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直没有放松。目前,淘宝共查处炒作信用商家22459名,其中皇冠以上级别的就有1327名。淘宝方面表示,诚信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基础,打击诚信炒作必然是一场持久战,商家只要涉及信用造假,无论是钻石、皇冠、金冠卖家,淘宝都将一视同仁。
信用炒作:皇冠店铺“红牌”罚下
记者从淘宝网了解到,2010年初,淘宝安全稽查系统排查出皇冠店铺“Ice jeans正品专卖店”的商家ID“catxia5187”存在大量的信用炒作情况,情节严重,超出店铺总成交笔数的80%。
淘宝将这一情况告知了该商家,尽管该商家提供了大量物流信息等凭证,但淘宝方面经过全面仔细的人工审核,并结合快递公司的物流单号等信息,查出这些凭证和店铺里的成交信息不相符。作为处罚,淘宝网在2月4日对其施行了封店处理。
淘宝网信息安全部总监倪良表示,目前通过淘宝第二代安全稽查系统核查,人工审核,全网举报等一系列举措全面打击诚信炒作,淘宝商家只要涉及信用造假,无论是钻石、皇冠、金冠卖家,淘宝都毫不留情。但是倪良也表示,淘宝在坚决打击诚信炒作行为的同时,对于一些勇于悔改,自觉回归诚信的商家,在后续处理上会予以区别对待。
回归诚信,通过正规途径提升销量
虽然是同样是有严重信用炒作行为的皇冠店铺,卖家小钟的遭遇却截然不同。去年6月,小钟和淘宝的其他卖家一样,收到淘宝致卖家的一封公开信,要求所有的会员参与诚信自查行动,对自己店铺中存在的信用炒作行为进行自己查实并提交淘宝网进行评价删除处理。
小钟说,接到淘宝方面的通知,刚开始有一些挣扎。自己炒作信用,无非是想走捷径,不用付出太多努力,能够快速带来大量的生意,但是犹豫再三,觉得不能再通过炒信这种歪门邪道来宣传店铺,自己总有一天难逃淘宝稽查系统的火眼金睛。小钟主动把所有的炒作都删除了。
信用删除之后,小钟开始积极地动脑筋,通过一些正当途径来提升店铺的流量和销量。例如,通过降低单品利润的方式,以价格优势来吸引顾客,提升信用度,同时还通过各种渠道来宣传自己的店铺,“目前店铺的整体销量已经和删除之前持平了。”现在小钟觉得,在网上经营商铺,多为消费者考虑,多了解淘宝规则、服务,才是正道。
淘宝方面表示,像小钟这一部分卖家,本质是好的,只是一时抵不住诱惑,或者对淘宝规则不熟悉,导致进行了部分虚假交易。淘宝将既往不咎,给他们一个重新改过的机会。
从去年4月份至今,距离淘宝第二代炒作信用稽查系统上线已经过去有8个多月, 通过系统核查,人工审核,全网举报等一系列举措,信用炒作情况在淘宝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据淘宝方面统计,目前淘宝网每10000笔交易中,虚假交易所占的比例只有2笔。
记者从淘宝处获知,淘宝在优化系统,提高信用监控力度的同时,不断增加系统判断的多方面纬度,并积极关注可能出现的炒作新动向,比如合同炒作、网站炒作等情况,也在逐步列入淘宝的控制体系中。
同时淘宝认为,打击炒作信用黑色产业链,离不开网民们的齐心协力。在打击虚假心用的过程中,淘宝绝大部分的诚信卖家,以及淘宝买家们在遵守信用体系规则外,还积极举报不诚信卖家,和淘宝网一起捍卫着诚信的购物环境。
金冠卖家“卓越名妆店”的店主表示,作为一个诚信卖家,积极支持淘宝这一做法,而对于那些试图通过炒信得卖家,她表示,“我希望他们不要走偏门,诚信做事是我们作为商家的原则,看着自己的信用一个一个地长,都是自己真实赚来的,心里很欣慰,很开心,很满足。”
而对于买家来说,有了淘宝对虚假交易的坚决打击,在淘宝购物也能更加安全、可靠。ID为“十二月的晴天娃娃”的黄钻卖家表示,炒信的卖家让人无法相信,只有打击炒信,淘宝信用级别的含金量才会提高,购物也更加放心了。
网购 如何辨别真假信用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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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网络购物越来越时尚多样,而问题也不断出现。3月10日起,“女性网友网购满意度调查报告”共2985网友参与此项调查。
8成网友主要凭借商家信用度和好评率判断真假
8成网友信任商家信誉度和好评率
在关于如何避免假冒购物网站的调查中,82.8%的网友选择查看商家的信誉和买家对其的评价,可见网友们对商家信誉度和好评率非常信任。其次是看网站提供的支付方式,真购物网站一般有多种支付方式可供选择,并且支持货到付款,而假冒购物网站一般只有单一的支付方式,即银行汇款,并且多要求先付款,后发货。第三招,也是最保险的一招,那就是不要再陌生的网站上购买东西。
而根据检查网站首页底部是否有经营性网站备案号和工商“红盾”标志,和要求正规的B2C网站提供购物发票这两个方法,消费者使用意识比较薄弱,
网店信誉度炒作丑闻不断
尽管超过8成网友信任网店信誉度和好评率,但是不能因此失去分辩真假的判断力。现在网络上有这样一群网店信誉度炒作团队,只要付钱,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让一家网店从毫无信誉度一下变为“五星级”或是“钻石级”。淘宝网工作人员也提醒网购的市民,逛网店时不要光看这家店是几星几钻几皇冠的,建议点开具体的评价,查看内容分辨到底是购物者真实的评价,还是一种炒作。
如何分辩真假信誉度和好评率
首先,去看她的差评,不管她的好评有上千上万个,先看看她的差评。点击信用评价,就可以看到全部的好评和差评了。如果里面评价内容涉及到卖的货是假货,那淘友们就要先点开商品链接看看了。对于一眼就看出是假货的,就可以肯定她家肯定有假货了。
实物交易和虚拟交易对半开的皇冠服饰卖家,很让人怀疑。
这家服饰店铺没有虚拟交易
如果差评数很多,而且每个评语都是说卖假货的,那就不用再去逛这家店了。但是如果他家只有一个差评涉及到假货,淘友们不能盲目的听从,因为不排除恶意评价的可能。先自己点开商品看看,确认是假货那就是了,如果不确定的话可以再看中评。有些淘友买到假货,但是觉得卖家态度不错,价格也便宜,就给了中评,有些还会给好评。有些中评买家淘友们会在里面说“态度不错,发货快,但是好像不像真货”这类的话。大家就要自己点开商品看看了。自己辨别下了!
如果在同一时间也就是半个小时之内,店铺里反复购买不同的连接,如果数目大于2,那很可能是是刷信誉的
其次,从店铺的综合信息对他的宝贝进行考评。
1、大家可以先看看卖家得到的信用是哪一年至哪一年的,短时间内得到很多好评的话,大家要想一想,判断是真是假?
2、价格是不是最好的,如果价格与其物品的实际市场价格相差太远,那您就要考虑考虑了,毕竟便宜没好货!
3、商品质量是否像卖家描述的那样好,其实这点上是我们最容易观察的,不论是中评还是差评,不满意的买家总会或多或少的说一些有关产品的问题,所以请大家在评语中分析一下买家的报怨是不是针对产品质量的,然后在网上再搜索一下有关这种产品的评论性文章,从这几点中至少可以判断出卖家是不是称职的、诚信的、优秀的卖家!优秀的卖家他的宝贝当然就值得信赖了!
媒体细数网上交易欺诈手段:信用评价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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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发展速度过快,相应的法律规范难以配套落实,加之部分从业人员诚信意识淡漠,导致电子商务、尤其是C2C网上交易鱼龙混杂,消费者一不留神就会“上套吃药”,权益受损后难以讨回公道更是行业“潜规则”。以下是记者近期整理出的一组电子商务侵权典型案例: 留言不爽,“米田共”伺候
浙江的赵小姐从网上购得一款服装,货到后,发现有些货不对板,于是在网上跟卖家“沟通”了几句。赵小姐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她收到一个精致的包装盒。打开盒子,里面有一个盒子,再打开,还有一个盒子,再打开,又是一个盒子!这个盒子里面,居然放着一坨大便!赵小姐不敢再唠叨了,因为卖家已经掌握她的地址和手机号码等资料,“万一卖家恼羞成怒,给我寄颗炸弹过来怎么办?”赵小姐自认倒霉。
有网购人士说,类似以“寄屎”方式报复买家的卖家,网上不是一个两个。
无证无票 维权要打“无头官司”
大连的谢小姐在网上看中一件衣服,价格500元,由于当时该购物网站正在系统更新和维护,无法完成支付宝交易,她选择了汇款购买。衣服收到后,谢小姐发现该衣服并不是卖家说的“专柜正品”,而是“精仿版”,气愤的谢小姐决定退货,可对方在电话中说,页面上明确了“不退不换”。再打去电话或留言,对方干脆置之不理。谢小姐想到维权,可是因为没有通过支付宝交易,整个交易过程得不到网站的任何保护,更重要的是,自己连购物的凭据也没有。去找消费者协会?想想连发票或收据都没有,怎么投诉。
想来,在网上向个人买家买东西,什么时候拿到过发票?
快递很忙 “乌龙验货”成惯例
去年10月,上海市民程女士在网上看中一款化妆品,经过一番询价后觉得价格要比商场便宜了不少,而且商家的“信誉度也挺高”,于是决定下单。过了两天化妆品到了,因为当时程女士不在家,快递员未经验货手续就擅自签名签收。程女士回家开包后发现,化妆品包装是坏的。
经过与快递公司一番交涉,公司表示,他们一天要送很多单子,要是都逐一拆开验货根本不可能。通常情况下,只要客户确定外包装完好,会要求客户先签字确认收到货后,才允许拆封查验。更有一些快递员为图省事,在给单位职工送快件时,一般会直将包裹留在收发室或随便拉一个人签收,买家根本无从验货。
“开关店”低价是鱼饵
一些无良商家用大大低于市价的价格吸引消费者,但提供的商品不是二手货就是假货。由于在网上注册一家网店成本极低,不少商家甚至玩起卷款走人的“开关店”把戏,反正骗了这批人后,大不了换个地方再玩就是。
北京的刘小姐在某网店看中了一款“名牌”手提包,标出的价格只是实体店的一半。经不住诱惑,刘小姐按照网页提示向指定的账户汇了钱。两个星期过去了,刘小姐却依然没有收到手提包,再次登录该网页的时候,这家网站已经无法打开。刘小姐打开购买时保存的页面,发现这家店的“霸王条款”规定:“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看着眼前这个“名牌”包包,刘小姐无计可施。
“信用度”买卖明码吆喝
为了奖励诚实守信的商家,国内最大C2C网站淘宝推出信用级别制度。淘宝会员在淘宝网每使用支付宝成功交易一次,就可以对交易对象作一次信用评价。在现行游戏规则下,信用越高,卖家在淘宝店铺排列的位置就越靠前,也就越能吸引客户。
根据淘宝的初衷,“信用度”原本应该成为消费者网上交易的重要依据,但因为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信用度”竟然也可以成为某些人的摇钱树。记者在网上输入“网店刷钻”、“刷信用”等关键字后,可以轻易的查到10多万个结果,其中大多数都是专业“淘宝代刷信誉服务”的网站。其中一个网站上标出的价格是,实物一钻275元,二钻550元、三钻1000元、四钻1900元、五钻3500元、一冠(皇冠)6000元。
“扔煤球”“泼污水” 不交钱,就臭你
信用度是由好评积累而成,有好评也必然有恶评。看到“刷信用”可以赚钱,不法之徒做起了“恶评”生意,甚至有了所谓的“职业恶评师”——这些人以给网店“差评”做威胁,向卖家索要钱财。有网友爆料称,某些知名高的所谓“职业恶评师”,单单靠着“泼污水”、“扔煤球”,其月收入就可以高达五位数。
有良心发现的所谓“恶评师”透露,“恶评师”的作业流程一般是:先是正常购物,收到货后再跟卖家联系,通过各种方式暗示对方,如果不把钱退回,就给他差评。由于很多淘宝卖家都担心店铺经营受影响,一般都会选择乖乖退钱,对已经发出去的货干脆选择放弃。“恶评师”从支付宝收回钱后,再上网把收到的货转手卖掉,平白无故就赚一笔。
货款转划 “钞票老句不脱手”
上海人有句俗语说是“钞票老句不脱手”,意为精明的买家,买东西时一般不会轻易先把钱给对方,因为付出去的钱要回来就难了。“钞票老句不脱手”在网上交易时也是必须牢记的“金科玉律”,网络购物现在普遍采用支付宝,其规则是在买家确认后系统才会把钱转给卖家,这看上去万无一失,但遇到“阿诈里”,照样有办法蒙你。一些无良商家利用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卖一些在短期内难以辨识的所谓“高仿品”。如果没有专业知识,这些商品一般很难在支付宝的15天规定时间里辨别真伪——根据规定,如果买家没有意见,15天后网站会自动把钱划给卖家。很多骗子就利用这个漏洞,把买家购买的正品换成所谓的“高仿品”。一旦钱划进卖家的账号,再想退款就没有那么容易啦。
劫持页面 买家“眼球”也能卖钱
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前提是你必须用电脑上网,而单单是上网、进入页面这个简单动作,也会成为不法之徒的生财之道。有消费者投诉称,一些网站暗中在页面上给消费者“下套”,消费者根据提示点击进入下一个链接时,出来的会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页面,消费者必须进入相关网站浏览。更可恶的是这种“强制链接”除了关闭网站,根本退不回去——而网站则可以凭你的所谓点击率坐收佣金。
而更令人发指的是,个别网站还强行修改消费者的浏览器设置,将自己的网站设为主页,使消费者每次上网时必须先浏览其产品。有的网站甚至还暗中利用黑客软件“劫持”消费者,强行接入收费昂贵的国际长途电话系统,使消费者在浑然不知中付出高昂的国际话费。
退款 看得见拿不到
网上购物,点击“购买”、“确认”很方便,但如果一旦因为种种原因发生退换货,麻烦不是一点点。部分购物网站往往会采用各种借口予以拒绝,甚至对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根本就不作反应。个别网站则采用所谓“变通方式”:退货可以,但钱是绝不会真金白银还给你的。业内通行的所谓“行规”是:退回的货款存在买家的虚拟账号中,待下次交易时再自动扣除。反正这笔钱是赚定你了。
蝇头小利也要赚
按照目前网上购物的所谓行规,本市或省内首重是5元一单,周边地区首重为8元一单,出省或市以外则最低是10元,续重一般都是每公斤8元。在物流业比较发达的江浙沪地区,一些快递公司为争取客户,收取的邮资会比这一行业标准更便宜;而一些生意好的网店因为业务多,快递公司为“薄利多销”,一般会给予更多的让利。比如,网上标出的收费标准是一单20元,但卖家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内部结算价格为10元。不过,卖家收取买家的快递费则依旧为20元。就连这样的蝇头小利卖家也能赚你,难怪有人要感叹网上交易水太深了。
信用评价的作用
about 6 months ago - No comments
企业信用评价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对投资者和发行主体有利,而且对政府管理部门来说也是有效的市场监控工具。其作用主要表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评价是树立企业形象的有效途径。企业信用评价对于企业塑造信用品牌,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信用形象,创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信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信用评价是企业赢取市场的通行证。信用评价是获得政府扶持以及企业商务往来、招商、投资、信用担保、融资的通行证。
3、信用评价是企业综合竞争力的证明。信用状况是衡量企业履约能力、投标信誉的主要因素,通过信用评价可为企业综合竞争力提供最有力的证明。
4、信用评价是强化企业管理和防范风险的必要手段。通过客观评价,企业可以发现自身的不足和存在的隐患,从而改善经营管理和加强风险防范。
5、为政府管理部门间接调控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手段。信用评价是提高资本市场效率的一种有效手段。在世界许多国家,信用等级都是很重要的一个监管指标。
6、信用评价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按照国际惯例,特别是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由专业信用评价机构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美国,许多州和联邦政府机构将评级结果作为审查发行主体发行新证券资格的一个独立的参考标准。
7、保护投资者避免因信息不充分而遭受损失。在资本市场上,金融工具的发行主体与投资者之间存在着普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投资者不仅难以获得充分的信息,以对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也很难对资本市场上品种繁多的证券逐个进行分析。评级机构通过高质量的评级分析为投资者选择投资工具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8、降低发行主体的筹资成本,提高发行效率。对于证券发行主体而言,较高的信用等级通常意味着较低的筹资成本。
9、降低社会信息成本。评级机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所评定的信用等级包含着丰富的信息。一般情况下,在选择投资对象时,规模较大的机构投资者、广大个人投资者、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通常可以利用评级结果作为投资、商务和管理活动的重要参考标准,从而大大降低整个社会的信息成本。亦即,信用评价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外在效益。
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记分标准
about 6 months ago - No comments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分,包括加分、减分。
二、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分中的减分,根据提示、警示信息行为的程度分为A、B、C、D、E 五个等级;符合A类情形的减5分,符合B类情形的减10分,符合C类情形的减 15分,符合D类情形的减20分、符合E类情形的减25分。
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对其信用记分实行追减记分。
(一)从业人员被减分的,其任职企业同等减分,其中聘用不具备任职资格的,其任职企业加倍减分;
(二)因失信行为造成二级或二级以上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追记25分,负次要责任的,追记20分;
(三)因失信行为造成三级重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追记20分,负次要责任的,追记15分;
(四)因失信行为造成四级重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追记15分,负次要责任的,追记10分;
(五)因失信行为造成四级(不含四级)以下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追记10分,负次要责任的,追记5分;
(六)在规定期限内,对提示、警示行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追记10分。
三、对于本记分标准未列举的提示、警示信用信息行为,应当根据最相类似的规定予以记分。
四、在一个统计周期内,累计减分达到20分以上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行业协会可将其列为失信警示对象。
在一个统计周期内,累计减分达到25分以上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行业协会可将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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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评级机构,如何调整一个国家的信用等级?
about 8 months ago - No comments
一个评级机构,如何调整一个国家的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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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消息,冰岛总统格里姆松5日宣布,他已决定拒绝签署冰岛议会日前通过的一项向英国及荷兰赔偿冰岛银行破产造成的损失的议案。
据当地媒体报道,格里姆松在总统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他决定根据冰岛宪法的有关条款把这项议案交由冰岛民众决定,即通过全民公决决定议案是否应该生效。不过,他没有宣布举行全民公决的日期,只是说全民公决将尽快举行。
冰岛总理西于尔扎多蒂随后表示对这一决定感到失望。她说,这将对冰岛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其他北欧国家获得援助贷款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危及冰岛经济的复苏。
在获悉这一消息后,英国和荷兰政府迅速做出反应。前者坚持相关法案必须获得通过,后者则认为冰岛此举”不可接受”。
2008年第四季度,在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冰岛数家大银行相继破产,使不少英国和荷兰储户蒙受损失。英国和荷兰政府不得不拿出大笔资金救助这些储户,两国随后要求冰岛政府赔偿这笔损失。冰岛议会上月底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向英、荷政府赔偿54亿美元。
然而,冰岛议会的决定遭到许多冰岛人反对。反对者日前向格里姆松递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他行使总统职权否决议案。目前,在请愿书上签名的冰岛人已超过6万,占冰岛全国选民人数的四分之一。
受此影响,惠誉国际评级(Fitch Ratings )周二表示,其已将冰岛(Iceland)的长期外币发行人违约评级由“BBB+”下调至低于投资等级的“BB+”级。同时惠誉还将当地货币评级由“A-”下调至“BBB +”。两评级的展望均为负面。